关于举办大连工业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12:40:33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8年3月15日-4月25日):

校赛的报名方式如下:

 (1)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以团队为单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2)参赛同学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和汇总表:大连工业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参与人员汇总表(附件2),于2018年4月25日17:00前将项目计划书、支撑材料、校内参赛报名表(附件1)和校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hlw_dlpu@163.com, 并加入校赛官方QQ群:529556778(务必加群)。

2.校内选拔赛(2018年5月中旬):择优推选获奖队伍参加省级决赛。

3.省级初赛(2018年6月中旬):大赛组委会根据各校推荐参加省赛项目情况,由大赛专家委员对参赛队伍项目计划书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队伍进入省级决赛。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项目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省级初赛名额。

4.省级决赛(6月7日-7月10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省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5.全国总决赛(2018年10月中下旬):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组织训练营进行培训,择优选拔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九、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国际赛道产生30-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十、校内选拔赛规则及奖项设置

1.竞赛规则

校内选拔赛决赛前一天,各参赛队需派一名同学到PJS创新创业中心?客创意空间(综合楼C321)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并现场将答辩PPT拷贝到指定计算机内。

2.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现场答辩,现场评分。答辩限时12分钟;其中前7分钟为演示(策划书介绍,创新方式演示,应用实际实施效果展示),后5分钟评委提问,参赛队现场答辩。所有评委给参赛队打出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该队的比赛得分。

大赛根据参赛队伍报名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在获奖队伍中择优选择参加辽宁省决赛。

十一、省赛比赛安排

省级比赛分省级初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

1.省级初赛阶段

省级初赛阶段主要对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创意组应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创业计划书,初创组和成长组应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商业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省级决赛阶段

省级决赛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展示及答辩和投资人现场评估。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视频演示或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在项目展示及答辩过程中,邀请部分风险投资人对参赛项目进行评估,确定投资意向或赞助额度。

十二、大赛奖励

1.国家级参赛项目奖励

大赛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450个。另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赛道金奖15个、银奖和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2.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项目数量

大赛组委会根据省级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的名额分配数量择优推荐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

十三、申诉与仲裁

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需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学院、联系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学院提出的异议,需写明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议无效。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团队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想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十四、组织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工程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赛创企划实践学社

联 系 人:管理学院  孙晓程   郭龙龙。

联系方式:0411-86323791  15940872738

官方邮箱:hlw_dlpu@163.com

官方QQ群:529556778

附件: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参与人员汇总表

附件3: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附件4:学生操作手册